线路价格 | 首重 | 续重 | 说明 | ||
59元/1000g | 4.5元 / 100g | 首重不足1000g按1000g计算
续重不足100g按100g计算 |
|||
参考时效 | 出库后5-10个工作日 | ||||
自提方式 |
包裹到达香港自提仓库后,自动生成【自提码】,用户凭唯一【自提码】前往中环香港自提仓提取包裹。取件时建议当场开箱确认包裹内件。 |
||||
自提时间 |
星期一至星期五:09:00-12:30,13:30-18:00 星期六、日及公众假期休息。 |
||||
免费仓租 |
15个自然日免费,超期收取10元/天/个,出库时系统自动扣费。超过90天,仍未提取包裹,按弃货处理。 |
||||
注意事项 |
1、包裹最大限重20kg,单边最长限140cm,无论原箱还是合箱打包,针对超大、超重、异形等包裹,仓库在打包时会视情况进行分包处理(用户不能指定内件,单件不能进行分包处理的可能无法承运),最终包裹数量以仓库实际打包结果为准; 2、香港自提线运费和增值服务均不享受会员折扣; 3、禁运易燃液体及粉末/晶体/膏状(如香水、指甲油、卸甲水等)、易燃固体/自燃物质/遇水易燃物质腐蚀性、压缩气体、课税品(婴幼儿奶粉、大米、香烟、含酒精饮品或食品等)、需要温度控制存放等物品,国家禁寄的印刷品、贵金属、现金、动植物等其他涉及法律法规管控的商品; 4、禁运限运物品,详见《禁止寄递范围》; 5、确保包裹符合个人自用范围,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用途; 6、务必如实申报品名、品牌、规格型号、价值、数量、信息不完整、信息不实等造成包裹时效延误、包裹销毁等后果,由用户自行承担; 7、*包裹价值最终以海关核定为准。 8、其他事项请咨询客服; |
线路价格 | 首重 | 续重 | 说明 | |
79元/500g | 65元/500g |
首重不足500g按500g收取 续重不足500g按500g计算 |
||
打包规则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
包裹价值≤1000rmb | 包裹价值≤1500rmb | |||
注意事项 |
1、本线路仅支持寄运电子产品,不支持混装; 2、电子产品定义:含有电池、电子元件及需电能才能使用的物品和配件; 3、电脑(笔记本、平板)、手机、电子手表等物品,不在本线路细则范围内; 4、禁运限运物品,详见《禁止寄递范围》、《常见禁运、限运物品》; 5、确保包裹符合个人自用范围,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用途; 6、务必如实申报品名、品牌、规格型号、价值、数量,因用户提供的信息错误、信息不完整、信息不实等造成包裹时效延误、包裹销毁等后果,由用户自行承担; 7、包裹价值最终以海关核定为准; 8、其他事项请咨询客服; |
线路价格 | 首重 | 续重 | 说明 | |
59元/500g | 7.9元/100g |
首重不足500g按500g计算 续重不足100g按100g收取 |
||
打包规则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
包裹价值≤1000rmb | 包裹价值≤3000rmb | |||
注意事项 |
1、鞋靴类、箱包类不能与其他物品混装! 2、仅支持单个包裹寄运1双鞋子,单个包裹超过1双鞋子不在本线路细则范围内; 3、单个包裹内同一品类商品数量需符合个人自用范围,即:单个品类数量不得超过8个(具体品类及个数请咨询客服); 4、单个包裹内婴儿奶粉数量最多3罐(3罐时不可混),成人奶粉最多6袋(6袋时不可混); 5、奢侈品、手表、电子产品、烟酒类等物品,不在本线路细则范围内; 6、奢侈品品牌详见《奢侈品品牌名录》; 7、禁运限运物品,详见《禁止寄递范围》、《常见禁运、限运物品》; 8、确保包裹符合个人自用范围,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用途; 9、务必如实申报品名、品牌、规格型号、价值、数量,因用户提供的信息错误、信息不完整、信息不实等造成包裹时效延误、包裹销毁等后果,由用户自行承担; 10、*包裹价值最终以海关核定为准; 11、其他事项请咨询客服; |
线路价格 | 首重 | 续重 | 说明 | ||
57元/500g | 7.7元/100g | 首重不足500g按500g计算,
续重不足100g按100g计算; |
|||
打包规则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|
包裹价值≤1000rmb | 包裹价值≤3000rmb | ||||
商品类别 | 数量要求 | 说明 | |||
1 | 鞋靴类 | 仅限1双 | 不可混装 | ||
2 | 箱包类 | 仅限1个 | 不可混装 | ||
3 | 奶粉类 | 婴儿奶粉≤3罐;成人奶粉≤6袋 | 仅限相同数字类别的商品混装,
但总数量及总重量取最低档; 例如:食品与保健品混装, 则总数量≤10件,总重量≤4kg |
||
4 | 服装类 | 内衣裤/袜子/手套/围巾≤7件; 衣服/裤子/帽子≤5件; 外套/皮带/其他服饰及配饰≤2件 |
|||
5 | 护肤/化妆品类 | 总数量≤3件,包裹总重量≤1kg | |||
6 | 食品/保健品类 | 食品≤15件,总重量≤4.5kg | |||
保健品≤10件,总重量≤4kg | |||||
7 | 母婴/婴儿玩具/洗护类 | 总数量≤5件,总重量≤4kg | |||
注意事项 |
1、奢侈品、手表、电子产品、烟酒类等物品,不在本线路细则范围内; 2、奢侈品品牌详见《奢侈品品牌名录》; 3、禁运限运物品,详见《禁止寄递范围》、《常见禁运、限运物品》; 4、确保包裹符合个人自用范围,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用途; 5、务必如实申报品名、品牌、规格型号、价值、数量,因用户提供的信息错误、信息不完整、信息不实等造成包裹时效延误、包裹销毁等后果,由用户自行承担; 6、*包裹价值最终以海关核定为准; 7、其他事项请咨询客服; |
线路价格 | 首重 | 续重 | 说明 | ||
159元/500g | 7.9元/100g | 首重不足500g按500g计算,
续重不足100g按100g计算; |
|||
适用商品 | 球星卡、闪卡、游戏卡牌、桌游卡牌、明信片、贴纸等卡片类物品 | ||||
打包规则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|
包裹价值≤1000rmb | 包裹价值≤3000rmb | ||||
申报规则 |
卡片类物品申报标准: 商品类别:卡片 商品子类别:球星卡/游戏卡牌/桌游卡牌/明信片/其他卡牌 若因自己选择错误或未如实申报卡片类物品,我司将会在包裹提交出库时审核驳回并收取50元/次的开箱操作服务费。 |
||||
注意事项 |
1、本线路适用商品为:球星卡、闪卡、游戏卡牌、桌游卡牌、明信片、贴纸等卡片类物品; 2、卡片/卡牌类产品仅对丢失理赔,且上限为1000元人民币/包裹(破损、褶皱不在理赔范围内)。 3、奢侈品品牌详见《奢侈品品牌名录》; 4、 禁运限运物品,详见《禁止寄递范围》、《常见禁运、限运物品》; 5、确保包裹符合个人自用范围,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用途; 6、必须如实申报品名、品牌、规格型号、价值、数量,若虚假申报将产生开箱操作服务费; 7、*包裹价值最终以海关核定为准; 8、其他事项请咨询客服; |
线路价格 | 首重 | 续重 | 说明 | |
75元/500g | 65元/500g |
首重不足500g按500g计算 续重不足500g按500g收取 |
||
打包规则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
包裹价值≤1000rmb | 包裹价值≤1500rmb | |||
注意事项 |
1、本线路仅支持寄运电子产品,不支持混装; 2、电子产品定义:含有电池、电子元件及需电能才能使用的物品和配件; 3、电脑(笔记本、平板)、手机、电子手表等物品,不在本线路细则范围内; 4、禁运限运物品,详见 《禁止寄递范围》、 《常见禁运、限运物品》; 5、确保包裹符合个人自用范围,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用途; 6、务必如实申报品名、品牌、规格型号、价值、数量,因用户提供的信息错误、信息不完整、信息不实等造成包裹时效延误、包裹销毁等后果,由用户自行承担; 7、*包裹价值最终以海关核定为准; 8、其他事项请咨询客服; |
线路价格 | 首重 | 续重 | 说明 | |
45元/1000g | 按实际重量计算 | 首重不足1000g按1000g计算, 续重按实际重量计算; |
||
打包规则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
包裹价值≤1000rmb | 包裹价值≤3000rmb | |||
注意事项 |
1、本线路不支持鞋靴与服装类物品; 2、箱包类不能与其他物品混装! 3、单个包裹内同一品类商品数量需符合个人自用范围,即:单个品类数量不得超过8个(具体品类及个数请咨询客服); 4、单个包裹内婴儿奶粉数量最多3罐(3罐时不可混),成人奶粉最多6袋(6袋时不可混); 5、奢侈品、手表、电子产品、烟酒类等物品,不在本线路细则范围内; 6、奢侈品品牌详见《奢侈品品牌名录》; 7、禁运限运物品,详见《禁止寄递范围》、《常见禁运、限运物品》; 8、确保包裹符合个人自用范围,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用途; 9、务必如实申报品名、品牌、规格型号、价值、数量、信息不完整、信息不实等造成包裹时效延误、包裹销毁等后果,由用户自行承担; 10、 *包裹价值最终以海关核定为准; 11、其他事项请咨询客服; |
线路价格 | 首重 | 续重 | 说明 | ||
45元/1000g | 按实际重量计算 | 首重不足1000g按1000g计算,
续重按实际重量计算; |
|||
打包规则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|
包裹价值≤1000rmb | 包裹价值≤3000rmb | ||||
商品类别 | 打包要求 | 说明 | |||
1 | 箱包类 | 仅限1个 | 不可混装 | ||
2 | 奶粉类 | 婴儿奶粉≤3罐;成人奶粉≤6袋 | 仅限相同数字类别的商品混装,
但总数量及总重量取最低档; 例如:食品与保健品混装, 则总数量≤10件,总重量≤4kg |
||
3 | 护肤/化妆品类 | 总数量≤3件,包裹总重量≤1kg | |||
4 | 食品/保健品类 | 食品≤15件,总重量≤4.5kg | |||
保健品≤10件,总重量≤4kg | |||||
5 | 母婴/婴儿玩具/洗护类 | 总数量≤5件,总重量≤4kg | |||
注意事项 |
1、本线路不支持鞋靴、服装类物品; 2、奢侈品、手表、电子产品、烟酒类等物品,不在本线路细则范围内; 3、奢侈品品牌详见《奢侈品品牌名录》; 4、禁运限运物品,详见《禁止寄递范围》、《常见禁运、限运物品》; 5、确保包裹符合个人自用范围,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用途; 6、务必如实申报品名、品牌、规格型号、价值、数量,因用户提供的信息错误、信息不完整、信息不实等造成包裹时效延误、包裹销毁等后果,由用户自行承担; 7、*包裹价值最终以海关核定为准; 8、其他事项请咨询客服; |
线路价格 | 首重 | 续重 | 说明 | ||
70元/1000g | 按实际重量计算 | 首重不足1000g按1000g计算,
续重按实际重量计算; |
|||
打包规则 | 可拆的分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|
包裹价值≤1000rmb | 包裹价值≤3000rmb | ||||
商品类别 | 打包要求 | 说明 | |||
1 | 鞋靴类 | 数量≤1件 | 不可混装 | ||
2 | 服装类 | 内衣裤/袜子/手套/围巾≤7件 | 同品类可混装,但总数量及总重量取最低档
(不可与鞋靴类混装) |
||
衣服/裤子/帽子≤5件 | |||||
外套/皮带/其他服饰及配饰≤2件 | |||||
注意事项 |
1、鞋服类商品仅支持“鞋服专线”出库; 2、带电池的鞋子及衣服,归属于电子产品类,不在本线路细则范围内; 3、若混装有鞋服类物品及其他类别物品的包裹,仅支持系统合理出库; 4、奢侈品品牌详见《奢侈品品牌名录》; 5、禁运限运物品,详见《禁止寄递范围》、《常见禁运、限运物品》; 6、确保包裹符合个人自用范围,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用途; 7、务必如实申报品名、品牌、规格型号、价值、数量,因用户提供的信息错误、信息不完整、信息不实等造成包裹时效延误、包裹销毁等后果,由用户自行承担; 8、包裹价值最终以海关核定为准; 9、其他事项请咨询客服; |
线路价格 | 首重 | 续重 | 说明 | ||
159元/500g | 7.9元/100g | 首重不足500g按500g计算,
续重不足100g按100g计算; |
|||
适用商品 | 球星卡、闪卡、游戏卡牌、桌游卡牌、明信片、贴纸等卡片类物品 | ||||
打包规则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|
包裹价值≤1000rmb | 包裹价值≤3000rmb | ||||
申报规则 |
卡片类物品申报标准: 商品类别:卡片 商品子类别:球星卡/游戏卡牌/桌游卡牌/明信片/其他卡牌 若因自己选择错误或未如实申报卡片类物品,我司将会在包裹提交出库时审核驳回并收取50元/次的开箱操作服务费。 |
||||
注意事项 |
1、本线路适用商品为:球星卡、闪卡、游戏卡牌、桌游卡牌、明信片、贴纸等卡片类物品; 2、卡片/卡牌类产品仅对丢失理赔,且上限为1000元人民币/包裹(破损、褶皱不在理赔范围内)。 3、奢侈品品牌详见《奢侈品品牌名录》; 4、 禁运限运物品,详见《禁止寄递范围》、《常见禁运、限运物品》; 5、确保包裹符合个人自用范围,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用途; 6、必须如实申报品名、品牌、规格型号、价值、数量,若虚假申报将产生开箱操作服务费; 7、*包裹价值最终以海关核定为准; 8、其他事项请咨询客服; |